永修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
目 录
第一部分 永修县人民检察院概况
一、部门主要职责
二、部门基本情况
第二部分 永修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
一、收入决算情况说明
二、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三、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四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五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六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
第三部分 永修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
一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
二、收入决算表
三、支出决算表
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
六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表
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
九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
第一部分 永修县人民检察院概况
一、部门主要职能
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,依法行使检察权。依法行使下列职责:
(一)对于叛国案、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、法律、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,行使检察权。
(二)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,进行侦查。
(三)对于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,决定是否逮捕、起诉或者不起诉。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、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。
(四)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,支持公诉;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、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。
(五)对于监狱、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。
(六)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,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、裁定,发现违反法律、法规规定的,依法提出抗诉。
(七)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。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、裁定发现违反法律、法规规定的,依法提出抗诉。
二、部门基本情况
县检察院现有行政编制数 54人,实有在职行政干部54人,退休人员18人,遗属2人。
第二部分 永修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
一、收入决算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042.95万元,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 60.57万元,较上年下降69.5%;本年收入合计982.38万元,较上年增长26.26%,主要原因是:1、正常的年度工资晋升增调;2、2015年8月实行社保改革后,2016年全年社保缴费支出同比增幅较大。
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:财政拨款收入982.38万元,占100%。
二、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1042.95万元,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978.98万元,较上年增长6.86%,主要原因是:1、正常的年度工资晋升增调;2、2015年8月实行社保改革后,2016年全年社保缴费支出同比增幅较大;3、三公消费减少;年末结转和结余63.97万元,较上年增长5.61%。
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:基本支出978.98万元,占100%。
三、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8.48万元,决算数为978.98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110.19%,主要原因是:1、正常的年度工资晋升增调;2、社保缴费支出增加。
按功能分类科目分: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1.27万元,决算数为960.79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110.27%;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.94万元,决算数为0.94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100%;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.27万元,决算数为17.26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106.08%。
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:工资福利支出531.54万元,较上年增长27.66%,主要原因是:正常的年度工资晋升增调,工资结构进行了调整,增加了社保、医保等项目;商品和服务支出265.27万元,较上年下降0.16%;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.54万元,较上年下降10.35%,主要原因是: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转由社保发放,部分费用不在本单承担;其他资本性支出 87.62万元,较上年下降31.88%,主要原因是:减少了办案设备购置。
四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,决算数为52.48万元,完成预算的52.48%,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5.26%,其中:
(一)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,决算数为21.19万元,完成预算的47.09 %,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8.72%。主要原因是:减少接待费用支出。
(二)因公出国(境)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,决算数为0万元,同上年一样无因公出国(境)支出。
(三)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为31.29万元,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万元,决算数为31.29万元,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,完成预算的56.89%,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2.74%。主要原因是:公车改革,减少了公车相关支出。
五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07.9万元,较上年下降4.75%,主要原因是本年度”三公”经费和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减少。其中:办公费 49.05 万元,印刷费4.94万元,水费1.19万元,电费8.63万元,邮电费10.88万元,差旅费8.45万元,维修(护)费7.72万元,租赁费0.39万元,培训费7.84万元,公务接待费21.19万元,劳务费33.95万元,工会经费9.87万元,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.29万元,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.88万元,办公设备购置42.63万元。
六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.62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.62万元,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%。
第三部分 永修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
(详见附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