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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检察院
永检字〔2018〕5号
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
院各内设机构:
经民主推荐,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我院2017年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,予以表彰:
先进集体:公诉科、控申科、监所科、案管办、政工科
先进个人:姜 路、何 鑫、孙晓燕、夏 杨、龚莉茗、魏清林、王 勋、蔡立难、董海洲、黄芳艳、鞠阳阳、韩 芸
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,戒骄戒躁,再接再厉,再创佳绩。全院干警要认真向先进学习,在新的一年立足本职,振奋精神,勤勉工作,锐意进取,努力开创永修检察工作新局面。
永修县人民检察院
2018年3月21日
地址:江西省永修县开发大道
电话:0792-3232731 邮编330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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