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丨 检察要闻 丨 新闻速递 丨 本院动态 丨 法律监督 丨 荣誉室
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检察院文件
永检发〔2017〕1号
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
各科室(局)大队:
经民主推荐,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我院2016年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,予以表彰:
先进集体:监所科、反贪局、政工科、民行科
先进个人:曹甘老、何 鑫、姜 路、金树鸿、穆爱军、孙晓燕、魏清林、蔡立难、龚莉茗、韩 芸
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,戒骄戒躁,再接再厉,再创佳绩。全院干警要认真向先进学习,在新的一年立足本职,振奋精神,勤勉工作,锐意进取,努力开创永修检察工作新局面。
永修县人民检察院
2017年3月2日
地址:江西省永修县开发大道
电话:0792-3232731 邮编330300
技术支持: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-1
本网网页设计、图标、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或建立镜像,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。